1.负责党和国家、省、市、大庆油田公司和校党委及学校方针政策等各项重要部署在美术与设计学院的贯彻执行,保证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2.负责召集总支委员会和全体党员大会,结合本院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上级的决议和指示;研究安排党总支工作,将党总支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总支委员会和总支大会讨论。
3.组织制定总支的工作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了解执行中的问题和反映,按时向总支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负责指导美术与设计学院党总支下属支部的工作。
4.代表党总支参与讨论和决定学院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和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5.负责制定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的有关措施,并组织实施。
6.负责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抓好政治学习,按时召开组织生活会,充分发挥总支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7.负责干部队伍、教师队伍和学生队伍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
8.负责本院稳定工作。认真落实维护稳定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与要求;解决稳定工作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抓好经常性的思想和矛盾梳理排查工作。
9.负责组织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10.指导辅导员做好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对辅导员进行考核,审批对学生的考核评优和困难补助等结果。
11.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
12.完成上级领导和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