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师范学院文件 庆师发[2011] 25号 大庆师范学院关于印发《大庆师范学院 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现将《大庆师范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一日 主题词:重点学科管理办法通知 大庆师范学院党政办公室2011年8月1日印发 录入:刘景涛校稿:段红红共印20份 大庆师范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重点学科的建设和管理,推进重点学科建设的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及“十二五”发展规划要求,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夯实基础、优化结构、突出重点、扶持特色”的原则,走内涵发展的道路,提升学科建设的水平和层次,促进学校快速和谐发展。 第三条重点学科是指省级重点学科(分为重点学科和重点建设学科)、校级重点学科(分为重点学科和重点建设学科)。 第四条学科建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我校重点学科的规划设置和建设管理。各院(部)应有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二、申报与审批 第五条重点学科设置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中的二级学科设置,不分二级学科的,可按一级学科设置,一级学科名称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为依据。 第六条申报条件: (一)校级重点建设学科申报条件: 1.具有2—3个以上明确与稳定的、有特色的研究方向,在相关研究方向上取得了一定的前期研究成果,且对相关领域的研究在未来的若干年内仍将保持领先性和前沿性。 2.具有本学科学术造诣较高并在省内同类学科中有一定影响的学科带头人;有职称、年龄等结构合理、水平较高的学术梯队。 3.已取得一定数量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一定贡献。承担数量较多的国家级、省部级和厅局级研究课题,科研经费较为充足,学术交流活跃。 4.培养人才的质量较高。 5.教学设施、科研实验设备、图书资料等方面条件较好,能为持续、稳定地进行高水平的教学、科研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 6.管理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执行有效。 (二)校级重点学科申报条件: 1.是校级重点建设学科。 2.经过1-2个周期的重点建设。 3.通过《大庆师范学院重点建设学科验收标准》评估,得分在85分(含)以上。 4.非校级重点建设学科,达到《大庆师范学院重点建设学科验收标准》,得分在90(含)以上的学科,可直接晋升校级重点学科。 第七条 申报程序与办法 1.申请重点(建设)学科须填写《大庆师范学院重点(建设)学科申请表》一式三份,经重点学科负责人所在院(部)审查盖章后,择优推荐,上报学校学科建设办公室审核。 2.学校学科建设办公室对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之后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评议。 3.校学术委员会评议并投票,排出先后名次,提交校长办公会审批。 4.经批准的重点建设学科和重点学科填写《大庆师范学院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上报学科建设办公室,作为期中检查和终期验收的依据。 三、建设与管理 第八条建设总体目标 培育若干具有省内领先水平的学科;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符合我校发展方向并对油田及本地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能够发挥积极作用的学科,为申报省重点建设学科、申报硕士学位点打下良好的基础。 第九条重点学科建设任务 校级重点学科建设分为重点学科和重点建设学科两个层次。各重点学科在建设周期内,须分别完成以下任务: (一)重点学科 1.学科方向:建立3个以上研究方向,主要研究方向有一定优势,且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有一定联系。 2.队伍建设:学科带头人有一定影响力,每个研究方向有高水平学术带头人,注重青年学术骨干的培养,形成结构合理、具有创新精神和发展潜力的学术梯队,其中博士占20%以上,建成校级以上科研创新团队和教学团队。 3.科学研究:承担国家级课题;在国家一级学术期刊上发表一定数量的论文或被重要文献检索收录,有高水平的学术著作出版;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成果奖,注重成果转化。 4.人才培养:承担省级教改项目,有校级以上教学名师,获得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和教学成果奖,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5.学术交流方面:积极参与学术交流,主办或承办一次省级或全国性的学术会议,积极创造出国学习或工作机会。 (二)重点建设学科 1.学科队伍建设:形成一支团结协作、勇于开拓、年龄、学历、学缘结构合理的学科队伍。学科带头人德才兼备、知名度高;主要学术骨干在国内同类学科领域有一定影响。 2.人才培养:承担省级教改项目,有校级教学名师,获得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和教学成果奖,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3.科学研究:形成两个及以上稳定的研究方向,特色突出,优势明显。承担的科研项目层次高,经费充足;研究成果在国内同类学科中居先进水平。 4.环境与条件:仪器设备先进配套,图书资料丰富,利用率高,工作环境好。 5.学科管理:领导重视,有科学合理的学科发展规划。管理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执行情况好。 第十条重点(建设)学科建设周期 重点(建设)学科每三年为一个建设周期。获批之日,为建设周期的起始时间。 第十一条重点学科建设管理体制 1.校级重点学科,与省级重点学科、国家级重点学科共同构成三级重点学科体系。 2.校学术委员会根据学科建设规划、重点学科设置原则和学校发展需要,依据相应标准,遴选确定各层次重点学科的数量。 3.校级重点学科实行校、院(部)、学科点三级管理体制。学校由主管校长负责,学科建设办公室全面负责重点学科的规划设置与建设管理;重点学科所在院(部),有分管领导负责重点学科的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学科点由学科带头人负责管理。 4.重点学科建设实行学科带头人负责制。学科带头人负责组织学科梯队,确定研究方向,建设学科基地,制订和实施本学科建设规划、管理办法;负责制定研究计划、经费使用计划;负责科研项目、科研成果、教学成果的申报论证;负责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成果推广;负责各种检查、评估等材料的准备和申报。由于重点学科建设负责人工作性质发生变化而不能继续履行学科建设职责,由所在院(部)学科建设负责人提出变更意见后,报学科建设办公室审批。 第十二条重点学科建设的经费管理 1.重点学科点一经学校批准,学校按年度将经费拨付给重点学科所在学院,作为专项建设经费。 2.重点学科建设经费的使用与管理,严格按《大庆师范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中的各项规定执行。 四、检查与评估 第十三条 重点学科建设的检查与评估按以下要求进行: 1.年度考核 为促使重点学科尽快达到建设标准,各院(部)重点学科每学年应检查一次建设计划的执行情况,填写《大庆师范学院重点(建设)学科年度考核表》,报送校学科建设办公室。校学科建设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阶段性评估;重点学科带头人按照年度建设任务,向校学术委员会汇报重点学科建设情况。 2.验收 建设期满,各院(部)重点学科须提出验收申请,提交重点学科建设总结报告,并填报《大庆师范学院重点(建设)学科建设验收表》,经院(部)自评、学校专家组评审、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核、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校级重点建设学科,根据《大庆师范学院重点建设学科验收标准》进行评估,评分在85分(含)以上为A级,具有晋升为重点学科的资格;评分在60分以上为合格,通过验收。 校级重点学科,依据《黑龙江省重点学科评估指标体系》,评分在50分(含)以上,通过验收。 3.在检查和评估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视具体情况,给予警告、限期整改、减少拨款、停止拨款、撤销重点学科点资格: (1)违反资助经费使用的有关规定; (2)支持重点学科建设的政策措施没有落实; (3)在建设期内未完成建设目标; (4)评估中有弄虚作假、谎报数据等现象。 五、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此前的有关文件与本办法有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学科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 大庆师范学院 重点建设学科申报评估指标体系
一 级 指 标 |
评 价 项 目 |
评 估 定 性 评 分 标 准 |
基 础 分 |
评分 |
备注 |
自 评 |
测 评 |
I-1 基 础 工 作 (26) |
II-1 学 科 设 置 (4) |
A、设置合理、必须,对社会经济、 教育和学科发展意义重大。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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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设置合理、必须,对社会经济、 教育和学科发展意义较大。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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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设置较合理、较必须,对社会经济、教育和学科发展有一定意义。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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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设置尚合理,尚有意义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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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2 研 究 方 向 (10) |
有两个以上(含)研究方向。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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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3 相 关 学 科 及 水 平 (12) |
有与申报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 4篇、著作1部、科研立项1项。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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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3篇论文或著作1部加0.5分,增加1项结题立项加1分,增加1项在研立项加0.5分,加至满分止。 |
一 级 指 标 |
评 价 项 目 |
评 估 定 性 评 分 标 准 |
基础分 |
评分 |
备 注 |
自 评 |
测 评 |
I-2 学 科 队 伍 (24) |
II-4 学 术 带 头 人 (6) |
A、带头人是博士、教授。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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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带头人原则上年龄不能超过55岁 |
B、带头人是博士、副教授或硕士教授,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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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带头人是硕士、副教授或教授。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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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带头人是副教授。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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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5 学 科 梯 队 结 构 (18) |
具有不少于4人的梯队,其中至少有1名副教授;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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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1名教授加2分,增加1名副教授加1分,加至满分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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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级 指 标 |
评 价 项 目 |
评 估 定 性 评 分 标 准 |
基 础 分 |
评 分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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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评 |
测 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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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3 教 学 成 果 (15) |
II-6 教 学 改 革 成 果 (5) |
A、有省级教学改革 立项并结题。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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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增加1项加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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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有省级教学改革 立项,尚未结题。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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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增加1项加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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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有市局级教学改革 立项并结题。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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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增加1项加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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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有市局级教学改革立项尚未结题。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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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增加1项加0.5分,加满分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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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7 教 学 成 果 (5) |
A、教学成果突出, 近5年获省级教学 成果二等奖1项。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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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增加1项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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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教学成果显著, 近5年获校级教学 成果一等奖1项。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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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增加1项加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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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教学成果比较显著,近5年获校级教学 成果二等奖1项。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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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增加1项加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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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近5年获校级教学 成果三等奖1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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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增加1项加0.5分,加满分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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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8 课 程 与 教 材 建 设 (5) |
A、有省级精品课,主编教材,全国或全省通用, 使用效果好。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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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增加1项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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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有校级精品课,主编教材,在学校使用,使用效果好。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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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增加1项加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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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有校级优秀课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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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增加1项加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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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有校级合格课。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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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增加1项加0.5分,加满分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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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级 指 标 |
评 价 项 目 |
评 估 定 性 评 分 标 准 |
基 础 分 |
评 分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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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评 |
测 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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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4 科 学 研 究 成 果 (20) |
II-9 研 究 项 目 与 经 费 (5) |
A、研究方向稳定、承担有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年人均科研经费理科5千元,文科2千元。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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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增加0.4千元0.5分,加至最高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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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研究方向稳定、承担有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年人均科研经费理科3千元,文科1千元。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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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研究方向较稳定、承担校级科研项目。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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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科研项目和经费来源不稳定,无稳定的研究方向。年人均科研经费在0.5千元以下。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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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10 研 究 成 果 水 平 与 效 益 (5) |
A、成果突出居省内先进水平,近5年获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的成果1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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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增加1项校级及其以上获奖成果,加0.5分加至最高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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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近5年有获市(厅)级奖励成果1项,或鉴定成果1项,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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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近5年有成果,水平一般,未获过奖励。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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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11 学 术 交 流 与 合 作 (5) |
A、经常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主办或承办全国性学术会议,能与外单位开展合作研究。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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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学术交流渠道稳定,能主办或承办全省学术会议,参加全国专业学术会议,有与外单位的合作研究。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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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能合作举办学术会议,参加省级专业学术会议,开展一般性的学术交流。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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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学术交流少,参加市级专业学术会议,无合作交流与研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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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12 学 术 著 作 与 论 文 数 量 及 质 量 (5) |
A、近5年内,年人均发表论文2篇,出版著作1部。有40%的论著获校级以上奖励。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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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应属于申报的二级学科的某一研究方向,且发表在省级学术期刊以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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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近5年内,年人均发表论文1.5篇,出版著作1部,有20%的论著获校级以上奖励。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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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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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近5年内,年人均发表论文1篇,出版著作1部,有10%的论著获校级以上奖励。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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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近5年内,年人均发表论文1篇以下,无论获奖论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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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级指 标 |
评 价 项 目 |
评 估 定 性 评 分 标 准 |
基 础 分 |
评 分 |
备 注 |
自 评 |
测 评 |
I-5 图 书 资 料 建 设 (8) |
II-13 图 书 资 料 |
A、有专业图书资料室,中外文图书资料齐全(50册/生),利用率高,满足教学、科研需要。 |
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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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资料必须是本学科的基础和专业图书,同时本学科方面的专业图书要占30%的比例 |
B、有专业图书资料室,中外文图书资料较齐全(30册/生),利用率较高,能较好地满足教学、科研需要。 |
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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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有专业图书资料室,中外文图书资料不够齐全(10册/生),利用率一般,能满足教学、科研需要。 |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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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没有专业图书资料室。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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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6 学 科 管 理 (7) |
II-14 建 设 与 管 理 (4) |
A、领导重视,有专人负责,管理组织和人员落实,分工明确,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好,及时完成各类报表。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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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领导比较重视,管理组织和人员落实,能按时完成各类报表。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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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管理人员落实,分工明确,领导负责。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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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管理人员不落实,分工不明确,工作一般。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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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15 管 理 制 度 与 措 施 (3) |
A、有切实可行的长远规划和近期实施方案,有与学校学科建设管理办法相一致的管理制度,并有保证措施,能从多方面支持学科建设。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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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有长远规划和近期计划,有与学校学科建设管理办法相一致的管理制度,对学科建设有一定支持力度。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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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有与学校学科建设管理办法相一致的管理制度,但不够齐全,保证措施力度也不够。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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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没有管理制度,无有效措施。 |
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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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大庆师范学院重点建设学科验收指标体系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 级 指 标 |
评价等级 |
分 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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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分值权 重1.0) |
B(分值权 重0.8) |
C(分值权 重0.6) |
D(分值权 重0.4) |
1.学术 队伍 (25分) |
学科带头 人(15分) |
组 织 能 力 (5分) |
近三年内主持2项省级 或3项厅局级重大项目 或3项大型横向课题 |
近三年内主持1项 省级或2项厅局级 重大项目或2项 大型横向课题 |
近三年内主持2项 厅局级重大项目 或1项大型横向 课题 |
近三年内主持过 厅局级科研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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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术 水 平 (10分) |
近三年内获省级一等 及以上奖励或国际几 大索引收录论文2篇 以上或国家级期刊发 表论文3篇以上或出 版影响较大的专著、 教材并有省级二等 奖及高等级鉴定成果 |
近三年内获省级二 等奖或国际几大索 引收录论文1篇以 上或国家级期刊发 表论文2篇以上或 出版有专著、教材并 有省级三等奖及高 等级鉴定成果 |
近三年内获省级三 等奖或国家级期刊论 文2篇以上或出版专 著、教材并有省级以 上级鉴定成果或在 核心期刊上发表论 文3篇以上 |
近三年内在国家级 期刊上发表论文1 篇以上或出版专著、 教材并有省级鉴定 成果或在核心期刊 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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梯 队 成 员 (10分) |
综 合 实 力 (10分) |
队伍结构合理(教授 或博士【55岁以下】 1名以上,副教授或 硕士【50岁以下】2 名以上,讲师【35岁 以下】3名以上)梯队 成员有较多和研究方 向相关的科研成果 |
队伍结构比较合理 (副教授或硕士 【50岁以下】2名以 上,讲师【35岁以下 】3名以上),梯队 成员都有和研究方 向相关的成果 |
队伍结构基本合理 (副教授或硕士 【50岁以下】1名以 上,讲师【35岁以 下】3名以上),梯 队成员都有科研成果 |
队伍结构不合理(无 教授和博士,无副教 授和硕士)梯队成员 科研成果少 |
|
2.科学 研 究 (35分) |
专 著 教 材 (5分) |
|
近三年内有3部以上 且影响较大的专著或 教材 |
近三年内有2部有 影响的专著或教材 |
近三年内有1部较 有影响的专著或教材 |
近三年内有1部专 著或教材 |
|
获奖 (10分) |
|
近三年获省级一等及 以上科研成果奖励1 项或二等奖3项以上 |
近三年获省级二等 奖2项以上 |
近三年获省级二等 奖1项或市级一等奖 1项 |
近三年获省级三等 奖1项或市二等奖 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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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 文 (10分) |
|
近三年人均在国家级 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 省级期刊发表论文5 篇或近三年学科成员 国际几大索引收录 4篇以上 |
近三年人均在国家 级期刊发表论文1 篇或省部级期刊发 表论文3篇或近三 年学科成员国际几 大索引收录2篇以上 |
近三年人均在省级 期刊发表论文2篇 或近三年学科成员 国际几大索引收录 1篇以上或近三年学 科成员国家一级期 刊论文2篇 |
近三年人均在省级 期刊发表文数1篇; 近三年学科成员国 家一级期刊论文1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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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研 项 目 (10分) |
|
近三年内主持有国家 级项目1项或省部级 项目3项或厅局级科 研项目4项 |
近三年内主持有省 部级项目2项或厅 局级项目4项 |
近三年内主持有省 部级项目1项或厅 局级项目3项 |
近三年内主持有厅 局级项目2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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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学 情 况 (15分) |
本 科 生 (5分) |
|
有相关专业本科教育,人才培养质量高,应届 本科生近三年每年考 研录取达15% |
有相关专业本科教 育,人才培养质量较 高,应届本科生近 三年每年考研录取 达10% |
有相关专业本科教 育,人才培养质量 较高,应届本科生 近三年每年考研录 取达5% |
有相关专业本科教 育,无应届本科生考 取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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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 程 建 设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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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属于该学科的省 级精品课 |
有属于该学科的 校级精品课 |
该学科的专业课 均为校级合格课 |
有属于该学科的 校级合格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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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学成 果 奖(5分) |
|
近三年内获省级教学 成果一等奖1项 |
近三年内获省级教 学成果二等奖1项 |
近三年内获校级教 学成果一等奖1项 |
近三年内获校级教 学成果二等奖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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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基础 条 件 (10分) |
专 业 实 验 室 (4分) |
|
有专业实验室,面积 达标(5.74m2/生),设 备先进齐全(5000 元/生) |
有专业实验室,面积 达标(5.74m2/生), 设备较齐全(3000 元/生) |
有专业实验室,设备 不全 |
无 专 业 实 验 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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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建设 (3分)未 设实验室的 本项为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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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省级科研基地或 实验基地 |
有校级重点科研 基地或实验基地 |
有校级科研基地或 实验基地 |
没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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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资料 (3分)未 设实验室 的本项为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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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专业资料室,中外 文图书资料齐全 (160册/生) |
有专业资料室,中外 文图书资料较全 (100册/生) |
有 专 业 资 料 室 |
无 专 业 资 料 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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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学科 发展 (15分) |
学 科方 向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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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3个以上成熟、 稳定、联系紧密且有 2个接近省内领先 水平的方向 |
有2个以上成熟、 稳定、联系紧密且 有1个接近处内 领先水平的方向 |
有2个以上成熟、 稳定、联系紧密 的方向 |
有2个以上的 研究方向 |
|
学 科 特 色 (5分) |
|
特色明显,省内独有,经济和社会效益高 |
特 色 较 明 显 |
有 一 定 特 色 |
无特 色 |
|
|
|
|
|
|
|
总分 |
1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