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2024-12-06 09:53  

为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资助政策和措施精准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大庆师范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办法》(庆师发〔2023〕29号)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度美术与设计学院学费减免学生认定名单通知如下:

张勃如、邢嘉亮、王鹤羽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6日— 12月10日。

如对以上评选结果有意见,请在公示的时间内通过电话、书信、面谈等形式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学生工作办公室对反映问题的人有责任进行保密。反映问题人必须客观、公正、符合实际,如有反映问题不实际或故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现象,一经发现必将严肃处理。

受理人:汪丽媛、邱恒、郝广维、苏法睿

联系电话:5510176


美术与设计学院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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