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传媒服务中心任务
2013-03-04 20:33  

“艺术传媒服务中心”继续保持“大庆油陶”、“冰雪雕塑”、“龙江书刻”、“企业形象宣传策划”、“壁画浮雕设计”等艺术服务优势,结合社会需求进行艺术品设计开发、艺术科研理论研究、艺术品市场推广、建立实践教学基地通过印制宣传册、与装饰企业合作,承担雕塑设计施工、装饰设计施工、广告印刷设计施工、品牌设计、艺术咨询指导等与文化艺术产业化发展有关的各类业务工作等,使师生的绘画、动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等专业的作品真正以实际项目的形式带动学生学习创作的热情。

1.“艺术传媒服务中心”隶属于美术与设计学院,学院对中心进行组织建设、制度建设、财务审核、安全管理、教师资源调配等管理。

2.“中心”作为相对独立的艺术服务机构,在主任带领下独立运行,独立核算。“中心”设立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市场策划等部门,学院在每年的7月和12月底组织人员审核“中心”的收支运行情况,并收取利润的10%,作为管理费用,再由学院呈报给学校财务。

3.“中心”在学院协调下,组织中心人员,在不影响日常课堂教学前提下,适当利用学校的资源进行艺术服务和项目开发。

4.“中心”成员必须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制度,将艺术服务制作过程中的环境安全、防火防盗、人身安全等作为重要工作给予重视,一旦出现非不可抗拒以外的人为事故,中心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员要承担全部责任。“中心”所有的艺术创作和服务活动不能对学校造成负面影响。

5.学院党政领导不得作为“中心”的经营和管理者。

6.鼓励学校教师、学生参与中心的设计和制作等,中心必须支付给师生一定的设计费和劳务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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