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与设计学院辅导员岗位规范
2012-12-28 21:24  

2012-12-28 14:20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院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有关精神,为切实加强我院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特制定本学生工作辅导员岗位职责。  

(一)学生工作辅导员是院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党委学工部统一管理,接受院党总支和学生党支部的领导。学生工作辅导员要紧紧围绕系的中心工作,在本院党总支的直接领导下,协助主管书记做好本院的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提出院学生工作的计划、意见和建议。  

1.对学生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帮助学生分析国内外政治形势,明辨是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结合社会发展和学生的实际,积极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抵制各种错误思潮的侵蚀。  

3.按照学校主管部门的要求,搞好本年级学生班级的组织建设,加强对本年级学生干部的培养工作。  

(二)协助院党总支抓好学生党支部建设,做好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和教育工作。  

1.对学生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协助院党总支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管理工作。  

2.领导并指导共青团组织的工作,指导学生会开展工作。  

3.围绕素质教育,组织、指导学生开展各种课外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根据党委学工部的要求,承担本院党课、形势与政策教育课、思想品德课、就业指导等课程的教学工作,开展相关的调查研究。  

(三)配合院党总支抓好本院学风、院风建设。  

1.负责本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各项评优工作。  

2.负责本院学生日常教育和文明宿舍建设工作。  

3.协助学生处抓好新生军训工作及学生的国防教育工作。  

4.协助院团委组织、指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及社会调查活动,并及时进行总结和经验交流。  

(四)配合院党总支对毕业生进行思想教育和就业指导。  

1.协助学生处制定本系毕业生就业方案,做好本院毕业生鉴定和离校工作。  

2.协助学生处做好本院毕业生的定期跟踪调研工作。  

(五)配合院党总支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的日常工作。  

1.协助学生处做好发放奖学金、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及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收集整理学生档案。  

2.协助院财务处教育和督促学生,按时缴纳学费,履行交费义务,做好欠费学生的学费催缴工作。  

3.协助学生处做好学生的管理及违纪学生的处理工作。  

4.深入学生当中,每周应不少于2次,随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  

5.完成院党政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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