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岗位职责
2012-12-28 06:33  

学生工作辅导员是院系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学校党委学工部统一管理,接受美术与设计学院党总支和学生党支部的领导。辅导员要紧紧围绕本院的中心工作负责做好本院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学生工作计划,提出学生教育管理意见和建议。 

1.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培养学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结合社会发展和学生的实际,积极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抵制各种错误思潮的侵蚀。使他们中的先进分子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 

2.按照学校主管部门的要求,搞好学生班级的组织建设,加强对学生干部的培养管理工作。 

3.协助院党总支抓好学生党支部建设,做好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和教育工作。 

4.对学生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协助院党总支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管理工作。 

5.领导并指导共青团组织的工作,指导学生会开展工作。组织、指导学生开展各种课外活动,包括开展社会实践及社会调查活动等,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6.配合院党总支抓好学风、考风建设。负责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各项评优工作。负责学生文明班级和文明宿舍建设工作。 

7.配合院党组织对毕业生进行思想教育和就业指导,做好毕业生鉴定和离校工作。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 

8.配合院党总支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发放奖学金、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及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收集整理学生档案。教育和督促学生按时缴纳学费,履行交费义务,做好欠费学生的学费催缴工作。 

9.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组织学生勤工助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10.经常深入学生当中(每周应不少于2次),随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 

11.完成院党政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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