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与设计学院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2013-01-07 10:28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部署,每年进行一次,目的在于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民主评议党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平等的原则,按照评议的内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主要分六个阶段进行:  

(1)组织准备阶段。党支部要结合本部门党员队伍现状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制订好具体评议工作的计划。确定本次评议的重点,明确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动员,做好思想发动工作。  

(2)学习教育阶段。要紧密联系当前形势、任务和党员的思想实际,组织党员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内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学习中央、省委、市委、油田公司党委和学校党委的有关文件,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提高教育实效。  

(3)自我总结阶段。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每个党员要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认真总结一年来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准问题,明确方向。  

(4)民主评议阶段。评议前,党支部要听取党外群众对本支部党员的意见。评议以支部大会(或党小组会)的形式,先由党员自我总结,然后对党员逐个进行评议。评议中要敢于触及思想,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自觉参加评议活动。  

(5)组织审定阶段。认真召开好党支部会议。支部对党内外群众评议的情况,在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后,形成组织意见,及时反馈给党员本人。  

(6)表彰处理阶段。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经支部会议讨论通过,可作为评审优秀共产党员的重要依据。对评议中暴露的违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对不合格党员,要上报学校党委,及时进行处理工作。  

4.评议工作结束后,形成的总结材料报上级党委,并接受检查和验收。  

5.对民主评议党员的各种文件,鉴定材料等,按规定存档,以便查阅。  

6.预备党员参加评议,不评定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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