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与设计学院实践课教学管理细则
2012-08-30 20:46  

美术与设计学院实践课是课堂专业理论、技法教学的重要补充环节,同时也为做好毕业论文、毕业创作前期准备工作奠定必要的理论实践基础。有序的组织实践课教学过程是提高学生专业实践能力,保证教学效果与质量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规范实践课教学,加强教学管理监控,制定以下细则:  

一、实践课教学内容包括:外光风景写生(2周)、专业考察(采风3周)、专业见习(3周)、市场调查(设计类课程,均以课时安排)。  

二、任课教师应按照学期课程计划安排,根据实践课内容的不同要求,制定具体的实践课教学计划报告,并于上课前两周递交到院教学秘书办公室,经院主管教学领导批准签名后执行,超出计划课时不予批准,计划报告须交教学秘书存档。  

三、实践课教学计划报告应写出详细的外出时间、地点、路线、学生数、分组安排、带队教师、实践经费及教学内容或考察内容,并严格按制定的计划报告执行。设计专业课需进行市场调查,应在不影响其它课程的前提下,以当堂课时为准,填报上课计划表。  

四、任课教师必须按照实践课教学大纲要求,制定教学目的、内容、要求及进度,一经批准后,不得擅自改变实践课内容和计划。  

五、任课教师应在外出之前充分做好课前教学材料准备(教案、讲义),及实践过程的各项准备工作(如经费、生活用品、教学及写生用具),按课程内容进行必要的课堂讲解,如外光风景写生应有技法示范,专业考察应有相关的图示资料演示,并根据不同区域,民俗民风、建筑、壁画、石刻、雕塑、现代景观设计等与考察地点相关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有目地的介绍讲解,使学生初步了解考察或写生的目的要求,并制定个人资料收集,创作构思计划。  

六、外出实践过程,应有计划的组织好学生集体外出、参观、考察、交流、写生等一院列活动,明确学习目地,做到一切个人行为服从集体,任何人不得擅自离队单独外出、交友、进网吧,去娱乐场所,注意餐饮卫生,确保安全、顺利完成实践教学任务。  

七、实践教学过程中教师应耐心细致的关心每一个同学的生活及学习情况(如作业辅导、资料收集、考察体会感受等),启发提高学生观察、判断、理解的认知能力,协助学生完成实践课内容及考察报告。  

八、外出期间带队教师必须保持与院主管领导的联院,及时汇报实践教学进展情况,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沟通,确保教学进程的顺利进行。  

九、实践课程结束后,由任课教师负责完成总结报告,交院教学秘书存档,同时负责组织汇报展(风景写生课),撰写考察(见习)报告,参加专业考察、专业见习的学生必须完成1500字相关报告,集中交到院教学秘书处存档。  

十、实践课成绩评定:实践占40%,完成作业或考察总结报告占50%,组织纪律占10%。特殊原因或参加院院组织的学生活动而未能参加实践课的学生,通过相近内容的实践及社会调查,并完成报告及作业的计总成绩的80%,无正当理由未参加实践课的学生不计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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